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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百发布官方公告:新世纪百货不会改变经营主体和品牌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14小时01分21秒 | 来源:重庆晚报


重庆晚报讯 前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通过吸收合并二级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压缩管理层级。吸收合并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注销,新世纪百货相应的人员、资产、负债、业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告发出后,引起大家的关注和解读,有言论认为此举意味着重庆市场将不再有新世纪百货这个品牌,以后所有“新世纪百货”都将改名为“重庆百货”。对此,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予以澄清,明确表示新世纪百货的经营主体和品牌都不会改变。

公告显示,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形成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三级法人架构。其中,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是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主体。

该公告称,为了利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压缩管理层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吸收合并二级子公司新世纪百货。本次吸收合并后,新世纪百货经营主体和品牌维持不变,因此不存在“新世纪百货”都将改名为“重庆百货”。

重庆晚报记者 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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