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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11小时40分51秒 | 来源:重庆晚报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00元

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

据了解,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较上年增加40元,增长9.5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较上年增加70元,增长30.43%。

同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等五类人员(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

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7月、8月、9月没领到的低保金咋办?市民政局表示,提标后的差额,将全部补发到低保对象的低保专户上。因为每个区县发放低保金的时间不同,补发的时间也略有差别。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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